一、 适用对象:
收银员(包现金办公室人员、前台、大宗购物服务员工)
客服员
营业员
收/验货员 索赔员工
行政人员/专业人员
防损员工(包便衣员工)
二、评定标准:
1.收银员(包现金办公室人员、前台、大宗购物服务员)
注: 以《员工岗位职责》中的收银员岗位职责为要求;
内容包括如下:
收银速度
收银的准确性
唱收唱付
收银员服务态度
顾客对员工的评比
考勤,公司纪律的遵守
绿、粉工作失错单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