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1 鼓励员工工作情绪,有效提高员工工作业绩。
2.2 发掘员工潜力,帮助员工成功与发展。
3.3 促进员工人事升迁、调派、奖惩公平合理,作为薪资调整的依据。
4.4 增进员工与上级领导间的相互了解。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本部正式员工。
第三条 考核依据
以员工在被考核之该段期间工作成果、表现为依据,各单位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时成绩随时记录,严密考核。
第四条 考核原则
考核要求客观公正,各单位主管对所属员工的工作评价应尽量采用数字化指标来衡量工作成果和进步成长的状况。
第五条 考核权限设定
考核分初核、复核、核定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