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建设事业蓬勃发展,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后,大批的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开始涌入城市寻求、并挣取更好的生存条件。农民工逐渐成为了我国城市化、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的新型劳务供给。农民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体。对城市而言,他们来自农村,是农民;而对农村而言,他们已经基本上脱离了农村,不再单纯地属于农民范畴ll]。农民工的户籍在农村,却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后
农民工流动的规模在我国是史无前例的。
众所周知,建筑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因此建筑业已经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的主要行业。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建筑劳务用工方面也逐渐暴露出越来越多的不和谐因素。如,建筑施工企业违背国家规定与农民工不签订劳务合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比较严重;例如,2002年在北京市进行的一项农民工调查表明,大约24%的被访者曾经有过被拖欠或克扣工资的经历,平均被拖欠额为3500元,有20%的人的被拖欠额超过5000元[2]。2003年n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并召开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虽然从2003年开始全国各地先后出台解决欠薪问题的各种举措,但是农民工集体讨薪、流血冲突案例时常见于网络、报纸;另外,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没有呈现与市场经济和WTO规则相适应的“金字塔”型总分包体系。至目前,全国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大约7500家,仅占60000多家建筑企业总数的9.3%;在册劳务人员290万人左右,仅占务工人员总数的9.1%131,这与我国建筑业以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为“底座”的目标行业组织相反。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阶段,解决好农民工建筑劳务用工问题,对我国城市化发展具有推动的作用。
建筑劳务用工制度与所处时间段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则推动建筑业的发展,否则将阻碍建筑业前进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