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管理联系我们收藏本站
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合同书
发布日期: 2015-05-04 09:57:07   
    

编号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单位或个人)
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及《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 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自即日起建立劳动保障事 务代理关系,并签订合同。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代理下列各项中的第 项共 遇; 2、代办医疗保险的参保、续保的缴费和基金转移及落实相关待遇; 3、代办失业保险的参保、续保的缴费和基金转移及落实相关待遇; 4、代办生育保险的参保、续保的缴费和基金转移及落实相关待遇 5、代办工伤保险的参保、续保的缴费和基金转移及落实相关待遇 6、代办住房公积金开户、缴费、续费、停止等各项手续。 7、提供劳动保障政策事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的代理行为提供下列保证: 1.甲方保证委托代理的事项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规定,并负责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各种真实、完整的原始材料 。 2.甲方交乙方代缴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各项社会保 险金,应按时足额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帐户;甲方的病、残 、亡等有关政策办理,乙方不承担责任。 3.甲方按每年 付款 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工本费 除外) 并按合同有效期限分两次交清 (合同期限最短为一年) 首次 , 元,其余款项在半年后付清。 4.甲方委托代理合同期满应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订或终止 手续,逾期一年如不按时办理续签合同和交纳代理服务费手续的,经催 人的劳动保障事务; 相关待 1、代办养老保险的参保、续保的缴费和基金转移及落实
缴后仍未续签合同又不补交代理服务费的,乙方视甲方终止本协议,由 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以承担。 5.甲方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代理期间就业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真实 情况。 6.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劳动保障事务期间,双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 法规,甲方因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其法律责任自负,双方建立 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关系即行终止。 7、甲方如联络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告知乙方,包括(单位或个 人)的地址、固定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如因甲方联络信息变动而造成 因乙方无法联系所产生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不构成隶属关系和劳动关系。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后, 乙方不承担甲方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如不按本合同约定条款提供代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 该项事务的代理服务费和支付退还金额10%的赔偿金。 五、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委托事项,乙方可不 予代理,不属违约行为。 六、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 年
七、本合同有效期满时自行终止,可根据双方意愿续签。在合同有 效期内,如一方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 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八、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委托单位签章)    委托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         代理人     年     月     日
 




    
——杭州无虑劳务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历史浏览记录

杭州无虑劳务事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浙ICP备11040604号-3  
copy-right(c)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无虑劳务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国家备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