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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代理的本质问题在哪里
发布日期: 2015-08-18 10:50:44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正草案,拟规范我国劳务派遣市场。这说明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确存在问题。这倒不禁使笔者想起了一件往事。记得当时劳动合同法刚刚颁布,笔者发表文章对劳动合同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国务院某个协调部门的负责人居然以公函的方式,要求笔者所在单位的领导“批评”大学教授。可能是笔者所在单位的领导第一次接触如此有来头的“公函”,所以,郑重其事地通过学校的行政机构,层层转发国务院协调机构的红头文件。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之所以发生,一方面说明我国的官本位体制是多么要命,另一方面也说明,对待我国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部分学者哪怕是长期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也缺乏书面批评的勇气和胆量。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适用于一般的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但令人感到遗憾的是,越来越多的在华外资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减少用工成本。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与其说是一个正规的人力资源机构,不如说是贩卖人口的皮包公司。他们招收大量的劳务人员,然后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将他们派到各个用人单位,从中收取派遣费用。这种独特的劳动用工方式,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而且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非常简单,那就是要求广州劳务派遣公司作为一个企业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解决基本的劳动保险问题。如果真正依法办事,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减少劳动用工成本的想法就很难实现,因为劳务派遣机构除去成本和利润之后,用人单位很难通过劳务派遣获得廉价的劳动者。
  所以,解决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关键就在于规范劳务派遣机构,而不是在劳务派遣的使用范围上做文章,把劳务派遣岗位看作是一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工作岗位。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合同法的时候,根本不了解我国劳动关系的变化情况,没有正确处理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因而劳动合同法非但没有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反而衍生出许许多多的法律问题。
  在我国劳动者的培训工作必须由政府负责,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规定。但现实生活中,劳动者的岗前培训悄然地转化为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的劳动成本大幅度增加。可以设想,如果各级地方政府都能严格依照我国宪法的规定,积极地开展职业培训教育,将那些高中毕业或者初中毕业的学生纳入到免费的职业培训体系,让他们通过培训获得一技之长,那么他们就可以立即适应社会的需要,在用人单位找到属于自己的工作岗位。可以这样说,正是由于政府在职业培训方面的严重缺位,才导致劳务派遣公司以及各种各样的劳务培训公司有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部分劳务派遣公司之所以获得利润,不是因为他们从用人单位获得相对较高的工资提成,而是因为他们从事了岗前培训,他们所赚取的利润中绝大部分都属于培训所获得的利润。然而,国务院法制协调部门负责人似乎根本不了解这一点,他们一方面希望通过制定严格的劳务派遣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劳务市场,另一方面则试图阻止劳务派遣机构获取利润。在制定法律规范的时候他们大费周章,把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当作劳务派遣的基本条件,结果导致我国劳务派遣市场异常混乱。
  在生产力诸要素中,最活跃的要素是劳动力要素。然而,残酷的现实是,我国当前要素市场中最不活跃的市场恰恰是劳动力市场。一些政府部门设立的劳动力市场,与其说是一个鼓励充分竞争的市场,不如说是一个安排公务员的机构。一些民营企业设立的劳务中介机构,与其说是一个介绍工作的派遣机构,不如说是一个纯粹的“人口贩子”。中国当前没有完善的劳务派遣机构,也没有正规的劳务培训机构。大量的民间职业培训机构并没有科学完整的教学计划,他们之所以打着劳务培训的幌子,招收农村剩余劳动者,是因为他们已经预见到中国经济发展可能会出现“刘易斯拐点”,试图通过收取高额的劳务派遣费用,进行劳动力投机交易。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劳务派遣中存在的问题,最根本的做法就是,改变目前各级政府不作为的做法,把各种各样的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改造成为劳务派遣机构。换句话说,我国应当将上千所职业技术培训学院,彻底改造成为政府投资的免费职业培训学院,今后所有中国成年人都可以到政府投资的免费职业培训学院进修,通过学习获得专业技能,并且由政府发布信息,供用人单位到免费职业培训学院招揽人才。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劳动合同法修改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只是权宜之计,因为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劳动力市场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在几乎所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都必须负责岗前培训,都必须通过免费的职业教育,提高公民的劳动素质。当前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我国宪法和就业促进法中政府的义务基本上没有落到实处。要想克服我国劳务派遣市场中存在的混乱现象,最彻底的办法是通过改造职业技术学院,大力兴办免费的政府职业培训学院,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劳务派遣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非常重要的用工制度,但是如果不了解劳务派遣的价值,又想让马儿跑,又想让马儿不吃草,那么修改劳务派遣制度的预期目的根本无法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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